特殊原因向工厂辞工,不批怎么办?
发布时间:2025/4/10 11:50:04 阅读量:79
您好,如果您因特殊原因需要辞职但工厂不批准,您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。这意味着,只要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工厂,无论工厂是否同意,您的劳动合同都将在三十天后解除。这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,工厂无权拒绝。如果工厂对此有异议,您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,他们会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。
[快速返回]
上一条:童工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