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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未年检被盗,保险人拒赔欠妥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 交通事故9级伤残,交通事故

发布时间:2022-1-14 12:48:00    阅读量:33

【案情】
    2001年5月8日,苏先生为他的爱车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保险合同,具体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、第三者责任险、全车盗抢险、车上责任险等六种,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12,630余元。该车辆在当年12月被盗。苏先生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了案,向保险公司交验了车辆的行驶证等证件。三个月后,车辆仍无下落,苏先生于2002年3月向保险公司索赔,保险公司拒赔。其理由是虽然苏先生所述情况属实,但他的行驶证未进行年检,应适用保险条例中的车辆行驶证未进行年检的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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